近日,漢陰漢陰縣城關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處一起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人民
5月23日21時47分許,調解度王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載乘員張某,司法沿漢陰縣城關鎮鳳凰大道自西向東行駛至翰林御都小區北門公交站附近,跑出適遇學齡前兒童李某玩滑步車自北向南橫過鳳凰大道,為民王某駕車通行過程中兩車發生碰撞,服務造成李某受傷,加速經漢陰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漢陰滑步車受損的人民交通事故。經漢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現場勘查、調解度視頻調查認定:1.王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夜間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司法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跑出法規的為民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的服務規定;未遵守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未遵守夜間行駛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且未遵守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之規定,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負此事故主要責任。2.學齡前兒童李某使用滑步車上道路,未遵守學齡前兒童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托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之規定,且未遵守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之規定,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其監護人負此事故次要責任。3.張某不負此事故責任。事故發生后某保險公司已墊付李某家屬死亡賠償金5萬元。
李某家屬與王某、某保險公司因保險金墊付問題發生糾紛,經城關鎮調委會多次調解,釋法析理,做通三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三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由某保險公司墊付李某家屬131006.52元。某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內共計墊付李某家屬各項賠償金181006.52元,因在此次事故中,王某無證駕駛,根據法律規定,某保險公司保留對王某追償的權利,王某同意償還某保險公司墊付的此181006.52元。三方當事人簽訂協議書后,城關鎮調委會又協助他們到漢陰縣人民法院對此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賦予了該協議強制執行力。
編輯:邱潮
編審:文婷 黃琪雅
終審:鄒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