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0日,鳳陽國務院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花鼓我市選送申報的入選鳳陽花鼓名列曲藝類項目,編號Ⅴ-36,首批與全國518個項目共同入選。遺名
鳳陽花鼓又稱“花鼓”、鳳陽“打花鼓”、花鼓“花鼓小鑼”、入選“雙條鼓”等,首批是遺名一種集歌、舞、鳳陽演奏為一體的花鼓民間表演藝術。她起源于明代,入選是首批根植于鳳陽民間的古老戲曲藝術瑰寶,有鳳陽“一絕”和“東方芭蕾”之美譽。遺名
鳳陽花鼓以曲藝形態的說唱表演最為重要和突出,由一人或二人自擊小鼓和小鑼伴奏,邊舞邊歌,代表曲目有《鳳陽歌》、《鮮花調》、《王三姐趕集》、《秧歌調》等。
鳳陽花鼓豐富的藝術元素催化和影響了一批藝術品種,除戲曲外,音樂、美術等藝術門類中都出現過鳳陽花鼓的元素。
為傳承和發展鳳陽花鼓藝術,市縣兩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在大、中、小學及社區均建立了鳳陽花鼓傳習基地,為鳳陽花鼓培養了大批的藝術人才。
因為鳳陽花鼓的藝術影響,鳳陽縣被原文化部(現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為“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和“中國曲藝之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