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天津訊(記者萬曉東)消費者購買的購買農資是期貨,且買賣協議內容未經消費者同意便強制簽訂。農調解近日,資竟助消天津市靜海區消費者協會經過多次溝通調解與警示勸喻,期貨成功調解了一起農村消費者集體維權事件。消協
10月中旬,損失靜海區消協接到來自全國不同地區的購買消費者投訴稱,在位于靜海區大邱莊鎮的農調解一家鋼鐵貿易公司購買搭設大棚用鋼管,商家要求先交納50%的資竟助消總貨款作為定金,再出示擬定好的期貨《工業商品買賣協議》,告知消費者購買的消協為期貨鋼管,發貨時間短則半年長則一年。損失發現情況不對的購買消費者紛紛要求退款,但商家均以定金為由不予退款。農調解消費者投訴至靜海區消協。資竟助消
接到投訴后,靜海區消協指導消費者通過“全國消協智慧315平臺”上傳相關證據材料。經過閱讀證據材料,消協工作人員初步斷定情況屬實,被訴方的經營行為涉嫌侵害眾多不特定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另外,消協工作人員發現《工業商品買賣協議》中消費者的簽字竟是商家機打,協議內容沒有經過消費者同意便強制簽訂。
根據調查情況,靜海區消協快速開展調解工作,根據證據材料,指出被訴方不規范訂立合同的行為,涉嫌違反《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等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多項權利,所簽訂的協議為無效協議。同時,勸誡其及時停止侵害、糾正經營行為、退還定金,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多次溝通調解與警示勸喻,最終,消費者定金全部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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