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網紅路牌網紅路牌在各地掀起了打卡熱潮。任性大部分路牌仿照市政路牌樣式,設置但上面標注的網紅路牌并非路名,而是任性一些充滿文藝氣息的浪漫語句,如“我在XX很想你”“想你的設置風還是吹到了XX”“我在XX想見你一面”……安慶目前也有了“網紅路牌”。(《安慶晚報》9月14日)
不可否認,網紅路牌“網紅路牌”作為一種宣傳創意,任性以路牌的設置形式,配上一句告白式的網紅路牌情話,很容易勾起人們對某個地方的任性向往和情懷,充滿新意而不失風趣,設置能一下子拉近年輕人與城市的網紅路牌距離,吸引人們前來拍照打卡。任性但受利益驅使,設置這極易誘發商家“照方抓藥”,跟風模仿,“任性”設置。
實際上,道路標志是國家法定標志物,路牌的設置與管理十分講究且有著嚴格的規定,必須做到指路精確、指向精準。今年5月1日新修訂實施的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拆除、移動、涂改、遮擋、損毀地名標志。如果大家都“任性”設置所謂的“網紅路牌”,除了擾亂正常的地名管理、涉嫌違規違法外,還會對那些不清楚情況的路人、司機產生誤導,也極易因打卡聚集而引發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的嚴重后果。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城市的公共秩序需要大家來共同維護,無論是商家還是網紅,有創意本是好事,但前提是要合規合法。就設置“網紅路牌”而言,絕不能“我的地盤我做主”,想怎么設就怎么設。一方面,要履行嚴格的報批手續,并按照路牌的制作標準制作;另一方面,不可拋棄路牌的“指路”功能,“引流”必須無條件讓位于“引路”。此外,執法部門要加強對路牌設置情況的常態化執法,對那些未經報批、擅自設置,背離了“引路”功能、僅僅用作“吸粉”利器的所謂“網紅路牌”該拆除的一律拆除,該處罰的嚴格處罰,以“剛性執法”杜絕網紅路牌這股“浪漫風”“任性”吹拂。
總之,“網紅”沒有原罪,“引流”也不是錯誤,但背離了“引路”功能,脫離了法規約束,去任性設置“網紅路牌”,就絕對不可以!艾才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