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施本允)為更好地保護浙江、浙港者組織合作協香港兩地消費者的兩地合法權益,充分共享消費信息,簽署方便、消費快捷、浙港者組織合作協妥善處理兩地消費糾紛,兩地促進消費維權工作的簽署交流與合作,7月8日,消費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總干事黃鳳嫻一行到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研交流,浙港者組織合作協雙方簽署了《浙、兩地港消費者組織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簽署浙江省市場監管局黨委委員、消費副局長顧文海,浙港者組織合作協浙江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書長崔礪金、兩地副秘書長韓志斌,簽署杭州市消保委秘書長陳兆波參加浙港消保聯席會議。
根據該協議,浙江、香港兩地消費投訴處理機制進一步深化,消費者在浙江、香港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產生消費糾紛,均可向消費糾紛發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兩地消費者委員會中任何一方在接到移轉投訴后,按照該地區相關法律法規處理調查。該協議的簽署,標志著浙、港兩地跨區域消費維權合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對便捷、妥善處理異地消費糾紛,實現消費維權資源共享和區域互動,促進兩地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這是推動兩地消費升級的一項重要舉措。
聯席會議上,與會人員觀看了浙江省消保委宣傳片。浙江、香港兩地就近年來消費者投訴集中領域、消費教育引導、放心消費環境創建等方面遇到的新問題、采取的新舉措、取得的新成效等進行了深入探討和交流,并就今后加強合作達成廣泛共識。
黃鳳嫻在會上介紹了香港消委會50年來的發展史。她希望,浙、港兩地能夠積極互通共享消費信息資源,每年一次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顧文海表示,浙江省以打造“消費環境最優省”為目標,一手抓好行政部門優勢,一手抓好消保委社會組織優勢,兩手統籌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他希望以簽署協議為契機,完善浙港兩地消費糾紛異地處理機制,不斷拓展消費維權合作方式和內容,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崔礪金介紹了浙江省消保委組織建設情況及消費者權益保護重點工作。他表示,兩地合作協議簽署,有利于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雙方可及時互通相關消費調查、比較試驗等消費評價結果,合作舉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方面的業務培訓,交流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等,增強浙港兩地消費者權益的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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