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公司號稱低價賣豪車 錢交了車卻提不到
發布時間:2018-05-16 12:03 來源:豫都網 我要投稿
[摘要]涉事公司 □大河報記者王悅生文圖 核心提示|想低價買一臺寶馬車,鄭州沒想到,公司車沒提到,賣豪購車的車錢幾十萬塊錢也一直追不回來。 近日,交車讀者宋先生向大河報求助說,卻提他從鄭州一家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輛“低價”的鄭州寶馬車,協議稱市場價44.99萬的公司新車只用花35萬元就能買...
涉事公司
□大河報記者王悅生文圖
核心提示|想低價買一臺寶馬車,沒想到,賣豪車沒提到,車錢購車的交車幾十萬塊錢也一直追不回來。
近日,卻提讀者宋先生向大河報求助說,鄭州他從鄭州一家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輛“低價”的公司寶馬車,協議稱市場價44.99萬的賣豪新車只用花35萬元就能買到,而且交款后6天內就能提到車。可是,如今兩個月過去了,新車沒提到,汽車銷售公司的負責人電話也關機了。
宋先生說,像他一樣交了錢卻沒提到車的人,還有不少,最多的一個人交了100萬。目前,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已介入調查此事。
【遭遇】想低價買輛寶馬車,結果落了空
讀者宋先生說,去年12月初,他想買一輛新車,經過比較,最終選定了一款2018款的寶馬牌汽車。當時,聽一個朋友說,鄭州鄭東新區有一家汽車銷售公司,找該公司能買到低價車,一臺車比市場價能便宜好幾萬塊錢。
這個朋友說,之前已有人成功從該公司買到過低價的豪車。出于朋友間的信任,宋先生沒有多想,就來到鄭東新區商務內環路與眾意西路一棟寫字樓,找到了這家汽車銷售公司。2017年12月7日,宋先生和這家汽車銷售公司簽訂了汽車買賣合同。合同上顯示,賣給宋先生的車是2018款寶馬牌新車,車輛顏色是黑色,該車的市場價是44.99萬元,但是宋先生只需在簽訂合同時交給該汽車銷售公司35萬元,就能提到車。
雙方約定,交完35萬元后,該汽車銷售公司在6天內,通知宋先生去指定地點提車。如果在合同簽訂后6日內,該汽車銷售公司無法交車,將向宋先生支付違約金1.75萬元。在雙方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上,蓋的有該汽車銷售公司的公章,但是合同上未標注該公司的聯系電話,也未顯示該公司簽約人的名字。
宋先生說,合同簽訂完后,他按期到該汽車銷售公司提車,該公司一名自稱姓劉的負責人讓等一等,后來,這名負責人就聯系不上了。宋先生稱,與他有同樣遭遇的,還有不少人,“當時,有人一次性交了好幾臺車的錢,最多的一個人交了100萬。”
【走訪】涉事汽車銷售公司大門緊鎖
近日,在鄭州鄭東新區商務內環路與眾意西路交叉口一棟寫字樓的24樓,記者找到了與宋先生簽訂合同的汽車銷售公司。但是,該公司大門緊鎖,記者多次敲門,無人回應。該公司的辦公室內,擺放著幾張桌椅和幾臺電腦。
該寫字樓的物業公司一名工作人員稱,今年1月初還看到這個公司的辦公室內有人,不知道現在是咋回事,“最近有不少人在找這個公司。”宋先生說,前段時間,他和幾名維權者來到該公司,見到一個小伙子,對方說他也是來找老板要錢的,老板欠了他的工資沒給。記者撥打了宋先生提供的該公司一名劉姓負責人的電話,語音提示已關機。隨后,記者在網上找到了該汽車銷售公司的一名負責人電話,電話接通后,對方說“打錯了”。
通過朋友介紹找該公司買了車,如今,錢一直追不回來。宋先生說,事發后,他的這名朋友只是說試著幫忙聯系該公司的人。
【進展】警方已介入調查
對此,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商務區派出所相關民警介紹,接到報警后,該所派出民警到該公司的辦公地點進行了調查走訪,搜集了一些材料,該派出所和鄭東分局經偵大隊也正在關注著這個案件。但是,目前暫時沒法判定其是合同詐騙還是非法集資。民警稱,來報案的人較多,但是認定案件性質,不能只看報案人數,如果最后認定構不成詐騙屬于民事糾紛的話,當事人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昨天,一名辦案民警介紹,此案還在偵辦中,偵辦工作一直沒有停過。
有專業人士提醒,為了避免交易風險,建議消費者到資質完備、信譽良好的正規4S店購買新車。如果購買了來源不明的車輛,可能無法正常上牌照,更有可能損失錢財。
鄭州市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購車時一定要簽訂正規的購車合同,對方的口頭承諾不要輕信。合同內容要包括車輛價格、型號、顏色、違約責任、交車時間及贈送禮品等,合同應加蓋商家印章。此外,一定要商家隨車交付汽車合格證。